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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第2/3页)
“原告代理人刚才的发言,有两点我无法认同。” ??“第一,原告代理人称原告曾念平是一个行为能力正常的成年人,不会做出对自己有害无利的选择。可事实上,从文化水平上讲,曾念平只有小学学历,极有可能不知道各项保险的理赔范围。” ??“也就是说,他可能并不知道是利还是害。” ??“原告代理人所谓的‘正常人逻辑’实则是‘懂相关法律的人的逻辑’,并不一定适用于原告曾念平。” ??程白站着的时候,脊背挺直。 ??那一身酒红色的西装真是衬她极了。 ??听到钱兴成这一段时,她微微勾唇,气定神闲,非但没有被驳到点子上的沉重和紧张,反而用几分欣赏的目光看着钱兴成,竟然还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这动作虽然轻微,但下头多少双眼睛放在她身上啊? ??只在点头的瞬间就被一群人看见了。 ??一时间尽皆无言。 ??尼玛…… ??这么淡定吗? ??程白果然还是那个程白,就算有整整大半年没有上庭,甚至在世人的传言里变得声名狼藉,可只要她站在法庭上,就永远是旁人视线的焦点,一位当之无愧的大律。 ??程白淡定,钱兴成可就紧张了。 ??他也能感觉到自己驳斥到了点子上,可程白的反应简直让他怀疑自己的判断。 ??但也找不出更好的点了。 ??接下来便是最关键的。 ??“第二,证据。” ??“证人有证言证明原告说过要骗保的话,且原告自己承认了;监控视频的资料也与证人的证言相互佐证。事后对事故起重机进行鉴定,鉴定意见第二页第三条,起重机换向阀有人为损坏的痕迹。” ??“换向阀本来采用的就是间隙密封,在遭受人为损坏后,极易发生故障,可能导致吊臂内所、幅度增大等事故。” ??“而损坏正是原告事发前一天故意造成。” ??一口气说完,钱兴成浑身都紧绷起来,正襟危坐,一双眼紧紧盯着程白,做了个总结:“逻辑属于主观问题无法证伪,但证据都是客观证据。被告安和财险在询问过证人、勘察过现场的情况下,根据鉴定意见合理判断原告当事人属于保险诈骗,做出拒赔通知,并不存在违规和谬误。” ??审判长一面听,一面翻起了自己面前的那一份证据资料,看了一会儿,确认了一下,才转向程白。 ??程白道:“让当事人自己说吧。” ??审判长于是看向曾念平。 ??钱兴成的心一下就悬了起来,旁听席上所有的注意力也瞬间集中到了曾念平的身上。 ??曾念平坐直了身子。 ??因为担心曾青在医院里的手术,他的眼睛自开庭之后就一直红着,此刻声音有些哽咽。 ??“我的确在看到电视上新闻的时候对人说过我想要骗保,那时候也的确什么都不知道,但不久后我就买了保险法相关的书来看,知道交强险和三者险对我来说没有用。” ??“那时候,手术费还差几万块……” ??“半夜给起重机动手脚的的确是我,但我并不是想砸伤别人来骗保,我……” ??“我只是想要假装成自己出事……”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震了一下。 ??反应快的已经在心里面“卧槽”了一声! ??边斜听后直接头皮一麻,立刻想起了自己买回来的那本《民事诉讼法》上一个名为“合理怀疑”的概念! ??闹了半天,程白在这儿等着呢! ??作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