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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1/2页)
从寺庙回来有两叁天了,李青禾心里却记挂着寺庙里的和尚。神秘的来历,清俊的长相还有那天身后强健有力的胸膛以及丝丝缕缕的檀香都成了盘绕她心间的结。 这天,李青禾的大哥难得有时间回府,家里叫厨子好好摆了一桌。二哥朝中有事不回,叁哥忙着做生意,桌上就剩李氏夫妇和家里的老大和老幺。老大稳重,在军中养成习惯,吃饭不疾不徐。李老爷看着日益稳健的儿子心中感慨万千。 多年前来京中,原是因为逃难,那时候还没有李青禾,自己带着夫人儿子和几个包袱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无依无靠。夜晚只能借宿郊外的破庙。后来他凭着在老家的酿酒手艺,在客栈里谋了一份生计,才能够租一间瓦房,让自己的妻儿有个落脚的地方。 大儿子青峰长到十七岁的时候,他才想起来送他去书塾。他在老家发灾之前原是读过书的,只是这两年逃难耽误了学业。晚上李父把去书塾的事跟儿子说了,李青峰却不愿意去,他说他不去念书,他想去参军。 许是觉得儿子有自己的想法,志不在朝廷,他平时也爱舞棒弄棍的,加上当时的征兵制度比较松散,使了点银子就把人送进去了。送完了老大,再问老二,老二对念书没有意见。李父就准备把儿子送到京城的书塾,可是一了解到念书要交的束脩,就叫他发了愁。京城不比他们老家乡野之地,对学生的天资有要求不说,束脩更是贵了几倍。积攒了两年的工钱用在平时的吃穿用度上,加上给大儿从军送礼,已经剩的不是很多。 夜晚李父坐在床头睡不着觉,熬的眼睛发疼,李母见了心里不是滋味,知道他忧心儿子们的前程。他顺了顺丈夫的脊背,温声说,李郎,不如我们自己酿酒拿出去卖吧,若卖的好,说不定不出几日青云的束脩就有着落了。 “胡说什么,京城的生意是那么好做的么”李父心里清楚,自己和妻儿来时一穷二白,是掌柜好心给了他一份酿酒的差事,才能让他一家在这京中有稳定的生活。且不说情义,自己酿酒也不是什么容易事,酿酒用的原料要花费一笔钱,稻谷发酵要一个周期,还有客源等等等等,都要考虑。李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李郎,不如我明日去书私塾一趟,求那先生宽限我们一些时间,先让青云进去念书,你白天在客栈帮工,晚上在家再做些鲜酿酒,第二天我找个推车到街上卖,这样可以多赚点银子,等攒够了就交给先生”妻子的话让李父有些动心,当下为了让李青云能够不耽误读书,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了。 起初书塾不允,李母每日带带一只家里养的母鸡,叫李青云当场背了诗经给夫子听,夫子才勉强答应。 李父每日都忙里忙外,酿好了酒装在粗瓷坛里,李母支了摊子在街上卖。 头两天没什么人买,后来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家奴出来采买宴席用的酒水,偶然尝到李母